問:去西藏要辦理邊境通行證嗎?邊境通行證怎么辦理?
答:邊境通行證怎么辦理:
邊境通行證:
因西藏有許多旅游地區(qū)屬于我國邊境或非完全開放區(qū)域,故我國公民(包括港澳同胞)進入此地區(qū)旅游參觀必須辦理邊境證,否則不準進入。需憑個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辦理,比較簡單,可能部分派出所沒有辦過而不予辦理,可先到西藏旅游局聯絡處開具旅游證明,這樣可以省掉一些麻煩。
邊境通行證樣本
具體辦理方法是:在單位寫一個證明,說明你因旅游的原因到某某(需要多少寫多少)邊境地方,證明你是該單位的人并蓋章,然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即可。在西藏可以辦理但非常麻煩,手續(xù)復雜,而且費用相當高,由于是政策規(guī)定須在原籍辦理,所以在西藏有可能無法辦理的情況發(fā)生,建議還是在原籍辦理妥當,方便快捷不收任何費用。為保險起見,“邊防證”在前往邊境地區(qū)名一欄最好能夠詳細到縣,如:前往珠峰,寫上“定日縣”;前往墨脫,寫上“墨脫縣”;前往神山(岡仁波欽)圣湖(瑪旁雍錯)的,填上“阿里扎達普蘭縣”。
到西藏旅游需要辦理邊境證的地區(qū):
日喀則地區(qū):仲巴縣、薩嘎縣、聶拉木縣(樟木)、定日縣、康馬縣、亞東縣、崗巴縣、定結縣、吉隆縣;
山南地區(qū):錯那縣、隆子縣、洛扎縣、浪卡子縣;
林芝地區(qū):米林縣、朗縣、察隅縣、墨脫縣;
阿里地區(qū):普蘭縣、扎達縣、日土縣、噶爾縣。
想要了解更多西藏旅游相關信息,歡迎查閱奧德賽旅行網(www.editorialobservatorio.com),或直接添加微信139 8909 6049,咨詢最新西藏旅游線路以及報價。